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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和平桥和新埠大桥防撞防护设施作业通告---琼海口航通〔2022〕0035
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中南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将在和平桥水域和新埠大桥水域开展桥梁防撞防护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
二、作业范围
和平桥:
分别以 8#墩(20°02'58.13"N,110°20'57.22"E ) 和 9# 墩 ( 20°02'58.69"N,110 °20'56.72"E)为圆心,半径为 15m 的圆形区域作为施工活动水域。
新埠大桥:
分别以 7#墩(20°03'14.01"N ,110°21'29.68"E) 、 8#墩 (20°03'14.63"N, 110 °21'30.33"E)和9#墩(20°03' 15.43"N,110°21'30.80"E)为圆心,半径为15m 的圆形区域作为施工活动水域。
三、作业船舶
盐城汇吊 5(施工船)、宇康5(警戒船)。
四、作业内容
在桥梁通航孔桥墩上下游迎船侧设置固定式防撞墩。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作业平台四周安装好警示灯、带,设置好警示牌,做好警戒工作。
(二)作业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并在规定范围及时间内严格按照作业方案作业;
(三)作业船舶和警戒船舶应加强值班,及时与过往船舶沟通,协调避让;
(四)施工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安全作业限定条件,遇雷雨大风、能见度不良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恶劣天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做好防范措施;
(五)过往船舶应谨慎驾驶、及时沟通避让,注意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驶过,以策安全。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事局
2022年11月17日